电话:0632-3896678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招聘公告

薛城区陶庄镇中心卫生院2018年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

来源:枣庄人才网 时间:2018-09-03 作者:枣庄人才网 浏览量:

为满足医院卫生事业发展需求,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薛城区陶庄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户籍为枣庄市辖区内;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已经就业的应聘人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不按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和要求

1、临床类岗位6名,要求如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3名;医学影像专业1名;针推、康复专业2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优先考虑。

2、护理类岗位5名,要求如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形象好,气质佳,亲和力强,善于沟通,性格和善。具备护士执业资格或具有护士执业考试合格证名,护理操作技能熟练。

3、行管后勤岗位2名,要求如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医药护技等相关专业均可,文学、机械类相关专业者优先考虑。要求男性,必须具备C1以上驾驶资格证,驾驶技能熟练者优先。

4、财务会计岗位2名,要求如下: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有会计、计算机或医药护技等相关专业,会计专业或有会计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男女不限。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招聘信息公布与报名

2018年9月3日在枣庄卫生计生微信公众平台公布招聘信息;2018年9月12日9:00-16:00在陶庄镇中心卫生院政工科现场报名,提供个人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者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恶意发放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以及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相应岗位资格证,同时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报名表必须由本人用钢笔或蓝、黑签字笔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贴2吋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四、笔试

医疗类、护理类岗位报名人员数量达到开考比例(1:3)的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本次不再招聘。财务、行管后勤类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技能操作和面试环节,医院根据面试成绩决定是否录用。


笔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陶庄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楼三楼会议室

笔试科目:专业基础知识


五、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专家组根据笔试结果确定)以上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当天公布。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起公布,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笔试当天。

2、面试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依据陶庄镇中心卫生院政工科发放的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

医疗护理类人员面试加试技能操作,重点考察专业水平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行管后勤重点考察实事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车辆驾驶技能等;财务岗位重点考察综合运算能力、计算机应用技能、语言交流能力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行管后勤、财务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临床、护理类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技能操作占25%)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成绩在陶庄镇中心卫生院院内公示栏公布。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追加岗位招聘计划1人,总成绩相同人员延迟三个月试用期,医院根据试用期实际表现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六、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前,将告知体检有关事项,并进行全程监督。体检在陶庄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原则上安排到枣庄市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人员递补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征求院内专家意见基础上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相关要求,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632—4829168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枣庄人才网 鲁ICP备13010243号-4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龙头路98号 EMAIL:920059264@qq.com

Powered by zaojob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