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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勿“弃档”误前程

来源:枣庄人才网 时间:2017-08-18 作者:枣庄人才网 浏览量:
近日来,台儿庄区人社局收到大量来电询问个人档案问题,例如,大学生张某毕业后自谋职业,对自己的档案不闻不问,现在考取公务员后才知道,当初没有办理人事代理,工龄不给计算,非常后悔;毕业生刘某档案存在自己手中,认为用着方便,由于保管不当部分材料遗失,在找到工作时,单位拒收他自己提供的档案,导致无法办理工龄认定和养老保险金的缴纳。
一些大学生毕业后,往往忙于找工作忽视了自己的档案,甚至有不少毕业生将档案遗忘。区档案管理中心赵主任提醒广大毕业生:“弃档将给毕业生考公务员等带来一系列麻烦,对于毕业生个人来说,考研、考公务员、出国、升学、等,都要用到档案,否则,将无法办理相关证明。考公务员事业编或到企业单位工作时,在职业生涯中定级、调资、任免、晋升、奖惩等方面的呈报、审批材料都要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价依据。因此,一定要“善待”自己的档案,别让自己的努力输在档案上。即使毕业后落实不了接收单位,也最好把档案放到人社部门的人力资源中心委托管理。”
温馨小贴士:
毕业生的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目前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一是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社局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二是把档案留在学校。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三是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力资源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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